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,更好促进“政产学研用”深度融合,进一步引导广大人才服务和支撑云南现代产业体系建设,根据《云南省科技副总及产业导师选聘实施细则(试行)》(云组发〔2022〕25号)和《云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云南省产业导师选聘工作的通知》的文件精神,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岗位设置
详见附件1《云南省产业导师岗位需求表》。
二、产业导师选聘条件
(一)主要选聘云南省《产业强省三年行动(2022—2024年)》中明确要重点发展的十二大产业,包括高原特色现代农业、绿色铝、绿色硅、先进制造、绿色能源、新材料、生物医药、数字经济、文旅康养、现代物流、出口导向型产业及相关学科专业领域。
(二)身心健康,初聘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,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及初聘期满考核优秀续聘者,可放宽至60周岁。
(三)原则上应当具有硕士以上学位(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)或相关学科(专业)领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。
(四)主持或参与过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。国家级和省级人才计划入选者优先考虑。
(五)热心高校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,遵守高校师德师风准则。
(六)优先从与学校具有良好合作基础的企业中选聘。
三、产业导师职责
(一)参与学校人才培养与教学工作,指导青年教师和学生参加技术开发、生产实践,指导学生毕业论文(设计)等。
(二)为学校办学提供支持,参与专业建设教育教学工作。
(三)与学校联合开展项目申报、科学研究、技术开发、成果转化;推动派出单位与高校共建重点实验室、技术创新中心、工程研究中心、院士专家工作站、博士后工作站等科技创新平台。
(四)推动所在单位成为高校产教融合基地,协助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。
(五)推动派出单位与高校共建现代产业学院。
四、联系方式
产业导师面向社会进行选聘,诚邀符合条件的人才与意向岗位所在的二级学院联系,对接产业导师选聘相关事宜。
咨询电话:65926687,张老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