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事处是负责人事、师资队伍建设、教师发展、劳资及绩效工作管理的职能部门。
(一)主要职责
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人事工作的方针、政策,落实国家和省人事人才工作相关规定和要求,做好学院人事管理工作;
负责制定学院人事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;制定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和发展规划,做好师资队伍建设工作;负责制定学院绩效工资实施方案,做好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管理工作;
负责制定学院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,实施人员编制管理,做好全院教职工的调配工作;
负责学院岗位设置及岗位聘用管理与考核工作;
负责学院师德师风建设工作,做好思想政治教育队伍建设工作;
负责学院教师发展工作,做好各项教师培养、培训工作;配合学院相关部门做好出国(境)培训人员的选拔工作;
负责学院人才的引进、培养、使用、管理工作,做好各级各类专家和优秀人才的选拔、推荐和服务工作;
负责学院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和编制外教师的聘任、管理等工作;
负责学院教职工考勤和考核,以及一般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;
负责学院教职工职称评审、技术等级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;
负责全院教职工工资核算和发放、社会保险核算工作;
负责学院各类人事、师资、劳资报表统计工作,做好学院人事信息化建设和人事信息系统建设工作;
负责学院部门绩效考核工作;
负责牵头制定学院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方案;
负责学院思想政治工作师资队伍建设;
负责组织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师风考评工作
(17)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(二)科室设置
(1)人事科 (2)教师发展中心 (3)绩效工资管理办公室 (4)人才交流中心